肥料资讯:2022年五指山市有机肥推广补贴方案
【肥料资讯:2022年五指山市有机肥推广补贴方案】为落实《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化学农药化肥减量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琼府办公厅〔2021〕74号),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药减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60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有机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治产品试点推广应用补贴的通知》(琼农字(〔2022〕125号要求做好有机肥.绿色防控产品推广应用补贴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有机肥及绿色防治产品推荐名单
2022年我市补贴推广的有机肥经专家论证推荐为商品有机肥.《2022年海南省病虫害绿色防治补贴产品清单》见生物有机肥及农用微生物菌剂。
二.补贴产品要求
(1)绿色防控产品应符合条件
1.绿色农药防治(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植物免疫诱导剂等农药产品)生产单位必须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取得国家正式注册,具有产品质量证书,并通过海南农药监督管理制度备案。
2.生物天敌产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厂家从事天敌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或工商部门营业执照;(2)外国天敌生物必须在我省进行风险评估;(3)在海南进行现场试验示范或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的防治效果(县级以上植物保护部门或科研部门的试验示范报告)。
3.物理防控产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厂家应取得工商部门经营许可证,从事理化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2)诱虫板符合标准GB/T24689.4、符合标准的杀虫灯GB/T24689.2;(3)商标应清楚标明申报产品的外包装.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说明和其他信息;(4)产品质量证书;(5)在海南进行了田间试验示范或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防控效果(具有县级以上植保部门或科研部门的试验示范报告证书)。
(2)有机肥产品应符合条件
1.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和农用微生物制剂生产供应企业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有效肥料登记证。
2.有机肥产品应符合《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2017年11月30日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从省外引进动物排泄物和肥料”规定。也就是说,物排泄物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不列入补贴推荐名单。
3.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NY/T525-2021和NY884-2012.GB有肥料质量检测报告和使用说明书的20287-2006)。
(3)材料备案
有机肥采用以下材料.绿色防控产品生产经销单位提供:
(一)绿色农药防治(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植物免疫诱导剂和其他农药产品)生产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证书.产品规格和价格.使用说明书.备案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天敌生物生产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科研机构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外国天敌生物生态风险评估报告.在海南进行了实地试验示范或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防治效果证书(具有县级以上植物保护部门或科研部门的试验示范报告证书).产品规格和价格.使用说明书.备案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3)物理防治产品生产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诱虫板生产标准.杀虫灯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证书和海南试验示范或推广应用效果证书(县级以上植物保护部门或科研部门试验示范报告证书).产品规格和价格.使用说明书.备案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四)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农用微生物菌剂应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规格和价格.使用说明书。
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提交五指山农业技术机械服务中心(电子版)。检验合格后,应当备案,并告知不合格的原因。
三.资金来源
安排20万元用于有机肥和绿色防控产品的推广应用补贴,从省财政厅发放的农药化肥减量补贴中。
四.补贴标准.对象和范围
1.补贴标准:商品有机肥和生物有机肥补贴200元/吨,农业微生物制剂按技术操作面积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为购买金额的30%,最高补贴100元/亩;鼓励农民使用绿色防控产品,每亩补贴不超过200元(每亩购买不到200元,按实际购买金额补贴,每亩补贴200元/亩)。
2.补贴对象:五指山市从事农作物种植的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农户、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主体。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纳入.高标准农田.热作生产示范园.常年蔬菜生产基地.五指山大叶茶生产基地实施区。
3.补贴原则:先报先补原则:.补完为止。
4.补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购买的商品有机肥和生物有机肥.农用微生物剂.绿色防控产品。
五.申请和分配补贴资金
(一)资金申请
填写《有机肥及绿色防控产品补贴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3),并使用身份证或机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采购有机肥及绿色防治产品发票及合同.经村委会、乡镇政府批准后,将转账凭证等材料提交市农业技术机械服务中心。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二)资金发放
市农业技术机械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审核工作,告知审核不合格的一次性原因,审核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放补贴,无异议。按照先报先补的原则,用完20万有机肥和绿色防控产品补贴资金。
六.有关要求
市农业和农村局要加强指导、沟通和协调,做好有机肥和绿色防治产品的补贴宣传工作;乡镇政府应配合材料审查;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应认真审查备案材料及相关单位或企业的资质,及时组织人员对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补贴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加快补贴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按照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执行。